关于在全省开展“文明实践在山东”微视频大赛的通知

时间:2021-12-04 20:52:16 社会

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,更好地传播新思想、弘扬新风尚,全面展示我省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新探索、新进展、新成效,省文明办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“文明实践在山东”微视频大赛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组织

主办单位:山东省文明办、山东省文联、山东省广电局

承办单位:山东省电影家协会

二、参加范围

凡以“文明实践在山东”为拍摄主题的国内影视文化传播机构、专业视频策划制作机构、大专院校影视专业师生及社会各界视频制作爱好者均可参加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30日为作品征集时间;2021年11月,评选获奖作品并进行公示;2021年12月,表扬通报并组织获奖作品展示活动。

四、作品要求

1.紧扣主题、内涵丰富。围绕“文明实践在山东”主题进行创作拍摄,展示各地学习实践科学理论、宣传宣讲党的政策、培育践行主流价值、丰富活跃文化生活、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方面工作成效,聚焦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(所、站)建设,聚焦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和典型人物。

2.解说词、配音、字幕中须提及本地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,画面镜头须出现“新时代文明实践”标识,杜绝从以往农村题材电视纪录片中剪辑拼凑应付等现象。

3.作品须为2020年1月以后创作完成的作品。

4.作品类型分为:纪实类、情节类、公益类、动漫类、喜剧小品类五类。可以用专业设备拍摄,也可以用手机拍摄。

5.制作要求:①有完整片头、片尾、主创人员名单以及出品、拍摄单位、解说词等字幕信息;②公益类时长不超过1分钟,其他类时长不超过15分钟;③影片格式为高清MP4。

6.作品须为原创,由参赛者独立或合作完成,并对参赛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,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合法权益。主、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对参赛及获奖作品,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,并不再另付稿酬,主办方视所有参赛者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。

7.作品由所在地市、单位初选后统一报送,原则上每市报送作品数量不少于20个,试点县报送作品数量不少于10个。请将参赛作品高清片和电子版报名表以数据文件形式拷贝至光盘或U盘,并连同1份纸质报名表邮寄至活动组委会。

活动组委会地址:经十路22799号银座商务中心5号楼1603,联系人:密淑慧,联系电话:0531-87930166 19953179863,电子邮箱:shandongyifeng@163.com,邮政编码:250021。

五、奖项设置

本次大赛活动奖项按作品类型共设置一等奖10名,奖金各5000元;二等奖20名,奖金3000元;三等奖30名,奖金1000元;优秀奖50名,奖金500元。以上奖金均含税。报送作品数量较多、质量较高的地市,给予优秀组织奖。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。

点击下载:附件:山东省“文明实践在山东”微视频大赛作品报名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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