郯城县人社局积极开展《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传教育活动

时间:2021-12-04 20:52:00 社会

  为积极倡导文明行为,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营造城市文明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,结合正在开展的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,县人社局组织开展了《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传教育活动。

  活动以3个党支部的“主题党日”为载体和依托,结合党史学习教育“大走访”活动,党员志愿者深入红领书记社区、双报到社区、万名干部下基层所在地,向市民发放《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着重对公共秩序、文明用餐、文明出行和文明旅游等方面的文明行为规定进行宣传讲解,倡导广大社区群众自觉遵守环境、交通、旅游、公共秩序等文明行为规范,号召大家从自身做起,从小事做起,告别生活中的乱扔、乱吐、乱写、乱画等不文明行为,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,切实将讲文明、树新风的社会风尚传递到广大社区群众身边。

  在活动现场,志愿者向市民发放《条例》明白纸,普及文明行为知识,并号召大家学习条例、遵守条例,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践行文明行为。此次宣传教育活动旨在营造社会风尚向上向善、城市文明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。活动共累计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,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养、树立文明生活理念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
  志愿者们纷纷表示,通过开展《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传活动,不仅加深自己对文明行为的认识,也希望通过宣传让文明行为深入人心,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水平,营造人人知文明、人人讲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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