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台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明日开始受理申请

时间:2021-12-06 00:20:51 房产

  10月20日讯 (记者 高宁 通讯员 赵晓 许明华 王连萍) 作为全省建设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城市,烟台先行先试,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创新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。记者了解到,今年,烟台市住建局调整政策,将房屋向承购人出售的产权份额比例由70%调整为60%、70%、80%三个档次,由承购人根据自身支付能力自主选择,同时将产权增购期限由2年延长到5年。目前,1563套共有产权住房已筹备到位,10月21日开始启动共有产权住房申请、销售等工作,申请时间截止10月30日。

  据了解,共有产权住房属于出售性质,由发改等部门按商品房价格下浮10%核定销售基准价格,购房人可自行选择购买60%、70%、80%产权份额,剩余产权份额归出售人所有,购房人自缴纳契税完税之日起5年后可按当时计税评估价格增购剩余部分产权,拥有完全产权并可上市交易。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,购房人不再享受租赁补贴或租金核减等住房保障待遇。本批次可供出售的共有产权住房共1563套,其中,锦绣家园项目927套,位于莱山经济技术开发区,西临董家庄,东靠石家疃。锦绣新园项目636套。位于芝罘区只楚办事处,北上坊工业园西侧。项目具体情况可以通过烟台市住建局网站上发布的《2020年度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公告》进行查看。

  已经取得烟台市中心区住房保障资格,且《住房保障资格证》在有效期内的家庭,可以申请本批次共有产权住房。如果申请家庭已享受租赁补贴或保障房租金核减待遇的,在选购共有产权住房后将取消相关保障待遇;已承租保障性住房的,在共有产权住房交房后6个月内需要退回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。

  符合条件的家庭如有申请意向,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申请,一是线下申请,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窗口申请。二是线上申请,申请人可登陆烟台市房产交易网(http://ytfcjy.com/)或通过微信公众号“烟台市房产交易服务号”,按相关提示注册认证后进行申请。网上申请与线下申请具有同等效力,具体申请方式可参照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(http://zjj.yantai.gov.cn/)上发布的《2020年度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公告》提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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